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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淘金”梦碎,三人偷越国境被判!
2022-12-16 13:41:38 本文来源:灞桥区法院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初,被告人李某、郭某等人到西安市灞桥区某广场处的张某摆摊处闲聊时,商定一起通过非法渠道前往缅甸打工挣钱。此后李某将三人身份信息发给在网络上所结识的“阿炳”,通过“阿炳”购买了从西安飞到云南省德宏芒市的飞机票。后三人乘飞机到达芒市,数日后偷越国境进入缅甸境内,后因工作收入不高、不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原因,张某等人又先后偷越国境回国。

法院审理: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郭某、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惟被告人李某、郭某、张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郭某因涉案偷越国(边)境行为已被判处罚款,可从轻判处罚金。

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郭某、张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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