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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法院:司法拘留震慑 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
2023-04-10 10:35:33 本文来源:陕西法院网

    3月28日上午,洛南县法院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甲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被执行人王某甲和王某乙与申请执行人田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件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田某某与王某甲、王某乙(二人系同胞兄弟)买卖合同纠纷、高某与王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在执行过程中,洛南县法院向王某甲、王某乙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二人均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也未报告财产状况,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甲、王某乙,责令二人及时履行义务,但王某甲、王某乙心存侥幸、不以为然。2023年3月18日,洛南县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王某甲、王某乙就在公布名单之列,但二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

3月28日上午,办案法官再次传唤王某甲、王某乙,但王某乙拒不到场,且拒绝说明所在位置,办案法官决定将王某乙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布控。王某甲到场后,称他们兄弟就是要和申请执行人田某某赌气,不愿履行,在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思想疏导无果后,办案法官当即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王某甲仍叫嚣不会履行,并扬言要和田某某赌气到底。在将王某甲送往拘留所的过程中,王某乙打来电话,表示愿意来法院协商解决,王某乙到场后,办案法官严厉批评王某乙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并从“法、理、情”等方面给兄弟二人做思想工作,要求二人积极履行义务,停止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最终,王某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了书面检讨,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案款。

鉴于王某甲承认错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协议内容,洛南县法院决定解除对王某甲的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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