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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调解传递“有情”司法温度
2023-05-15 10:28:22 本文来源:陕西法院网

   近日,城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为聋哑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法官通过书写和手语与当事人互动交流,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化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系听力障碍人士,在城固某公司从事锁具安装工作。2017年12月张某所在公司因资金流转需要陆续向张某借款融资,双方约定公司每月支付完张某工资和加班补贴后,张某将工资及加班补贴全额转给公司,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利息。2022年2月,该公司因市场变化和债务问题停产,遂停止向张某支付利息。张某多次催要借款及利息,公司均以资金紧张为由希望延期支付,张某无耐之下以原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补贴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16234.72元,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张某的请求。但公司认为自己与张某系借贷关系,并非拖欠张某工资,且双方已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鉴于被告的特殊情况,该院民一庭法官深入被告所在的公司,通过纸质书写的形式和被告交流沟通,了解案件事实,组织双方对有争议的内容交换意见,经过一个上午的“飞鸽传书”,法官查清了基本事实,对案件走向有了初步判断。但考虑到该案原被告之间的关系、被告自身的特殊情况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因素,承办法官认为判决不利于一次性化解双方矛盾,以调解方式更有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了充分保障张某的诉讼权利,妥善化解矛盾,办案法官邀请张某父亲及精懂手语的志愿者一同参与调解,承载被告张某希望的纸片又开始在法官和当事人中传递,被告张某和志愿者的手语成了法庭中一道靓丽的风景,案件审理在无声中进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所在公司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113683元,张某继续留在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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