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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西安高新管委会非法拆迁鸣锣开道
2024-06-09 12:13:38 本文来源:中国廉政法治研究网

 
使用来路不明印章  伪造省政府文件瞒天过海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西安高新管委会非法拆迁鸣锣开道


      
中国廉政法治研究网 周余涛  自然资源部门是守土有责,权利大大,然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却不但严重失责,反而伪造陕西省政府文件为西安高新管委会(简称高管会)非法拆迁鸣锣开道,牢记使命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令3000万陕西人民汗颜。

 

据调查了解,2020819日,高管会为了以极低的价格获得鱼化寨土地进行扩张,在雁塔区人民法院不批准强拆的情况下,组织数千名保安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鱼化寨强拆,已被西安铁路法院裁定为违法。高管会在答辩状中称,此行为“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8673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同意将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鱼化寨村等有关村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所以征收拆迁行为合法。

 

然而,调查发现,被奉为“圣旨”的673号文件,落款盖章却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这显然不符合政府行文规范,文中称“经陕西省人民政府20181026日研究同意 ”,深受拆迁之苦的Z先生于20227月向陕西省政府函询,81日陕政办告(2022230号称:“经查,你申请公开的会议纪要我厅不存在”,并说你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此,笔者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被依法受理,高管会在给法院和原告的答辩状中来了个牛头对马嘴,对673号文件的来源和伪造省政府会议纪要只字不提,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而是对其自己制定的拆迁方案进行了长篇论证,黔驴技穷由此可见一斑。

陕西省高级法院在审理时,即不询问当事人,也不开庭质证,置法律规定不顾,不采纳笔者提供的铁证,也把自己做过的同类判决放到一边,做出类案不同判的裁定,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类案不得不同判的规定,属于名目张胆的枉法裁定。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西安高新管委会非法拆迁鸣锣开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笔者提起的再审请求,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在接到笔者对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伪造政府文件的刑事举报后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已被西安市公安局西公刑复核字(2023135号给予否决,撤销其不予立案决定。毕竟证据和法律就摆在那儿。

笔者发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在18大后,有多名高官被查,原厅长王登记被判无期徒刑,副厅长陶虎生被判10年有期徒刑,原厅长杨某某被开除党籍。会不会还有漏网之鱼,我们不妨予以关注。

笔者坚信,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政法整顿的深入开展,反腐力度的加大,枉法裁判必将得到纠正,枉法的司法人员必将的到严惩,人们不妨拭目以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西安高新管委会非法拆迁鸣锣开道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部署反腐败和纠正身边的不正之风会议,假文件能不能给个说法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笔者将给与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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