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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女子乔迁新居,在家中宴请朋友吃饭
2023-05-06 10:45:08 本文来源: 陈志华观天下

山东聊城,女子乔迁新居,在家中宴请朋友吃饭。席间,女子拿出几瓶好酒,与大家一起推杯换盏,好不快乐。谁料,饭局散了之后,其中一位朋友在回家途中去世。其家人认为,死亡原因与喝酒有关,于是将女子和一桌子喝酒的人,全都告上法院,索赔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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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有一男子郝某,平常的爱好就是和朋友喝点小酒,结婚之后也改不了这个毛病,总是因为喝的醉醺醺地回家而和妻子吵架。

2021年1月13日晚18时,李某夫妇乔迁新居,邀请了很多同事好友在餐厅参加宴席。

郝某作为朋友那天更是早早就和妻子去往李某新家帮忙。到了之后发现还有几个好久没见的朋友,更是心情舒畅,还没吃饭就说“哥几个今天一定不醉不归”。

在饭桌上,知道郝某是个爱喝酒的,大家都纷纷往他杯子里倒白酒。

几个小时后,宴席散了,大家相继告辞。

回家郝某妻子开车开的车,郝某坐在了副驾驶,后面坐着搭便车回去的邹某夫妇。

到家之后朱某叫不醒她的老公,便打电话给父亲,让其帮忙把郝某抬上楼。此时,邹某夫妇也上前帮忙,这时发现郝某呼吸越来越弱,连忙拨打了120。

120赶到后,立马对郝某进行了抢救,但是很不幸,抢救不及时还是去世了。

朱某在处理完丧事之后,觉得丈夫去世的原因是因为这场酒局,于是多次与同餐饮酒的好友商谈赔偿事宜,均遭拒绝。

遭到拒绝后,朱某以及郝某的其他家属,一纸诉状,将当天参与饮酒的李某、邹某和宫某三人,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三人承担郝某死亡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共计27万余元。

朱某认为:组织者李某在明知郝某不能过量饮酒的情况下,还不提醒、劝诫,反而撺掇郝某继续大量饮酒,还有在一起喝酒的邹某和宫某,这三人都没有履行义务,需要为郝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在接到法院的通知之后,李某等人也是为了这件事做足了准备,专门请了律师来为他们辩护,他们认为:在宴席开始前已告知各列席人员“吃药的、不愿意喝的、不能喝的别喝”,大家已经起到了劝诫的作用,郝某非要喝他们也拦不住。

而且在回家路上郝某曾在车上与妻子发生争吵,两人气急还曾在车上互扇巴掌,要不是正好在后座坐着的邹某夫妇及时出言制止,事情还不一定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郝某的心梗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两个人争吵时太过激烈引起的。

郝某死亡后家属直接火化没有进行尸检,所以现在是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表明郝某是因为喝酒身亡的。

朱某对李某等人的辩解提出质疑:李某和其他参加者都无法提供对郝某过量饮酒有过提醒、劝阻的相关证据。

而自己与郝某两人是夫妻,当时还在开车,邹某所言自己与郝某互殴的可信度不高。

退一步讲即使在回家过程中发生争吵,但当时在开车,双方如果打架会导致极度危险的驾驶行为,邹某夫妇同时在后排乘坐,也会及时制止,因此无法证明郝某的死亡与朱某发生争执有关。

法院审理期间,李某为了撇清自己的关系还拿出了与郝某父亲录音,证明郝某在这件事之前就因为喝酒喝进了医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被告李某、邹某、宫某等人称已尽到了提醒、劝阻等义务,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李某称郝某是因与妻子在车上发生了争执才心情激动导致心梗,也是无任何证据证明的。

值得一提的是,李某的录音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来不能说郝某的心梗与喝酒有直接关系,现在录音的内容直接让它板上钉钉。

郝某对于自己应不应该喝酒,过量之后会产生什么后果是最清楚不过的。其不顾自身健康,大量饮酒后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朱某也存在相同的过错,与郝某一同担责。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要求李某等人赔偿受害者家属13万元。

听到这个判决,李某等人不满,马上就继续进行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某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宴请待客的餐桌应该是其乐融融,欢聚一堂的场景。拒绝劝酒,拼酒,大家主宾尽欢,喝酒伤身,过量饮酒更是会造成许多不可挽回的损失,在聚餐时点到为止,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风气,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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