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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进别墅偷盗被狗咬死,家属拒和解:必须赔66万!
2023-09-28 11:46:18 本文来源: 乘风破浪zz 超人不会飞zz

【案例回顾】
"这点钱能怎么样?除非你出66万,否则不必跟我提和解!"这句话是刚刚发生在广东的一起离奇盗窃案件中,被盗之家的主人赵先生听到的。
先生,一个中年商人,几年前在广东的一个小区买了一栋别墅。但由于他在市中心工作,为了节省上下班的时间,他决定在市区租了个小公寓。他的别墅,通常就空着。担心被盗,赵先生养了两条狼狗看家
 
 
有一天夜里,一个常年混迹于此小区的小偷连某,眼尖地看到了这栋明显没人住的别墅。他心想,这不是找钱的好机会么?但当他打量院子时,看到了那两条警觉的狼狗,看起来凶狠异常,令他不寒而栗。
连某稍稍后退了几步,心中盘算着怎么进去。他想到了一个“妙计”:毒狗!于是,他悄悄找到了两块大骨头,涂抹上了他平常用来毒狗的药膏。
扔进院子里后,他藏到一边,伺机而动。果然,那两条狼狗贪婪地啃着骨头,不一会,两只狗就软绵绵地躺在地上。
连某心中一喜,觉得这下财路大开。然而,就在他正要翻墙进去时,被毒的狼狗突然清醒了过来,迅猛地扑了过去。连某被吓得魂飞魄散,试图逃跑,但速度远不及狼狗,最后被两只狗追上,惨被撕咬。
邻居们被连某的尖叫声和狗的吠叫声吵醒,纷纷打电话给赵先生。赵先生万万没想到,自家的狗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情。慌忙间,他赶回家,只见连某已经失血过多,身体一动不动,自家的两只狼狗也因为中毒,躺在一旁奄奄一息。
此事闹得沸沸扬扬,连某的家属得知后,纷纷指责赵先生:“你养的狗害死了我们的人!”赵先生为了平息事端,提出赔偿4万元。谁知,连某家属并不满意,直接反驳:“除非66万,否则看法院的!”
许多人纷纷表示,连某是贼,明知道有狗还要去偷,是自作自受。但连某家属则坚称,无论如何,是赵先生的狗咬死了人。
【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杰的行为明显构成了入室盗窃罪。然而,他是如何死在两只狗的口中的,这也涉及到了责任归属的问题。刘明的狗只是在他们的领地内保护自己的财产,而陈杰是明知风险仍然闯入,因此他自身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
经过法庭审理,判决结果为:刘明并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并没有故意或过失导致陈杰的死亡。同时,刘明也不需要为此支付任何经济赔偿,因为陈杰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最终的判决结果,真是大快人心!这也表明,法律不会纵容不法行为,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家怎么看?你会同意这样的判决吗?欢迎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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