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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名法官是如何操控这个案件枉法裁判的?
2023-02-28 09:54:30 本文来源:彪海洋枉法裁判抨击

十几名法官是如何操控这个案件枉法裁判的?

一案可以证明一审、二审、再审法官全部在犯罪 
 

 提要:剖析案件是揭露法官枉法裁判的有力手段。现在很多法官都在枉法裁判,国家的法制建设已被枉法裁判法官践踏。枉法裁判就是一种滥用国家机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国家绝不允许枉法裁判。

 

任何一个受害者,对国家具有责任感的公民,真正信仰法律的公民,都有权揭露这些法官的犯罪行为。与违法者作坚决的不妥协的斗争,是每一个公民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现,也是促进国家法制建设的实实在在的体现。

这个工作尽管得罪某些法官,但必须得有人来做!据悉,某法院清退已发给法官、书记员等的款项高达500多万元。而且,这仅仅只是被发现的。

一、一个简单案件可以证明一审、二审、再审法官全部在枉法裁判。

 

  两个不同村集体的村民,一个是曾家村的村民,一个湾子村的村民,互换了自己的承包地。本来只是互换耕种,并不可能涉及到土地所有权意义上的互换,因为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村民个人无权互换。

任何一方都有权根据自己的种植需要中止互换耕种,要求返还自己的承包地。本案的诉求是: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承包的集体土地。这是很正当的诉求,但一审、二审、再审,法官已多达十几名法官,竟然判决双方的互换合同永久有效,把返还承包地的诉求调包成了互换合同永久有效。

二、证明这十几名法官在枉法裁判的方法

 

证明法官枉法裁判的方法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看法官的判决是否可以以现实法律规定来验证。

其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而不属于个人,个人只是集体土地的承包者,而不是所有者。而法官判决二人,且是不同村集体的二人互换耕种永久有效,说白了就是土地所有权的互换了。那这不是极其清楚地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那还是什么呢?

其二,农村不同村集体的土地并不是绝对不可以互换,但前提是必须经过两个村集体村民的集体表决,且获得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但上面这个案件,根本没有这个程序,且在诉讼中,各自村小组均出具证明表明村集体不允许互换,但法官竟然滥用国家审判权胡编乱判。

其三,法官胡乱解释,把两个不同的村集体说成是同一经济组织,可以说纯粹是糊弄百姓的瞎扯淡。但也可以证明这些法官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真正信仰法律的。

其四,现实也可以验证法官是在胡编乱判。农村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个村委会下有多个不同的村小组,同一个村小组的村民是可以互换承包地的,因为他们都是村集体的成员,他们的承包权都在村小组里。但如果不是同一个村小组的成员,互换土地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比如A、B两个村集体的土地互换,必须通过A、B两个村小组的村民表决同意,且获得三分之二的通过,才可以互换。本文所列案件没有任何这样程序,而法官的判决事实已变成了两个村集体的村民就可以互换村集体土地的事实。这不是法官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是什么?

其五,还可以验证是的,现在农村里的村集体土地,特别是不同村集体的土地,村民依然是不可以互换的。而依照本案法官的判决,如果有村民硬是拿着这个判决要换田的话,可以吗?显然是不可以。所以该判决实际上就是给农村添乱,严重扰乱农村土地秩序。

三、法官枉法裁判,实际上就是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就是扰乱国家法律秩序的行为  

 

以本案而论,法官如此判决,实际上破坏了土地管理法及其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正确实施,也给农民传递了错误的导向,是典型的给国家添乱。事实上,不同村集体的土地至今也不可能被两个村民永久互换,而本案法官判决永久有效,不是扰乱农村土地的法律秩序那还什么呢?

任何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都是极其有意义的事情,与枉法裁判的法官进行斗争更是促进国家法制进步之举。本案一审、二审、再审法官已多达十几人,国家发给他们的工资有多少大家可以计算,而这些法官拿着国家的高工资,却把一个十分简单的案件搞成了多个案件,而且还在不断进行,这不是法官在利用国家机器犯罪是什么呢?

不少的法官称现在案件很多,从这个案件可以随便推算,这些法官干的事情是不是不断把一个案件搞成了若干个案件,以错误维护错误,最终让让老百姓受到杀伤害,国家法律受到践踏,法院的公信力丧失?

我这里只是简略剖析这个案件,其实现实中若干枉法裁判的案件的情形都是这样的,这些法官是真正浪费了国家资源,是依法治国建设之路上的大敌,理应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四、任何枉法裁判的发生,法院领导都难辞其咎,理应承担政治责任。

 

现在的法院系统,由于枉法裁判太多,很多法官已见怪不怪,甚至已经极其麻木了。这实际上在考验着每一个法官的良心,也考验着法院领导的政治责任心,必须承认,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但也是极其重要的政治机关,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但我们稍微思考,枉法裁判是不是与党中央的要求对着干,是不是典型的喊着公平正义的口号在践踏公平正义的行为,是不是破坏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为,是不是破坏国家法制建设的行为?

每一个受害者,每一个对国家具有责任感的公民,都有权揭露枉法裁判犯罪法官的罪恶行径,坚决要求把这些人清除出法院队伍,让人民法院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注:欢迎任何人指出错误,欢迎本案的十几名法官或者对本人观点持不同意见人士开展辩论(本人说十几名法官,是因为背后还有法官)。

涉及本案审判的法官名单为:

一审(永胜法院):审判长:代慧和  审判员:赵华清 陪审员:周政文。

二审(丽江市中院):马昕(审判长) 审判员:王康元审、薛淑华。

再审(丽江市中院):审判长:和耀军  审判员:和康宁  聂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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