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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往“执”前!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2022-11-14 09:59:57 本文来源:灞桥区法院

    近年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坚持审慎保护理念与高效文明执行并重原则,积极协调、及时解决,积极推进涉企业执行案件化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行动一:强制开启  清腾房屋

案情简介:

西安某商务公司依据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网络科技公司腾交位于国际港务区的约700平米的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租金、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

法院执行: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某网络科技公司已于2021年不在涉案场地经营,涉案房屋被全部上锁,公司相关负责人失联,致使申请人无法对房屋进行出租再利用。案件承办法官李令坤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的经济损失,11月9日,由执行局局长王旭带队,联合灞桥区公证处对房屋门锁开启及屋内物品清腾进行了全程记录与证据保全,当天即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人使用。清腾结束后,灞桥区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拟对被执行人名下办公设备及物品依法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用于支付申请人房屋租金、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

行动二:叫停违法作业 保障破产清算

案情简介:

西安某建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灞桥区法院涉案达33余件,连同在湖南、咸阳所涉案共40余件,涉案金额共计4000余万元。在被执行人资产明显不足清偿债务且无经营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焦某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破产清算,灞桥区法院依法作出《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西安某建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移送至上级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依法裁定对西安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执行:

在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反映,案外人张某等人仍在查封场地内进行作业。获悉情况后,灞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旭带领副局长李令坤及处突组4人立即赶往现场,叫停张某等人现场作业,对张某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释法阐明,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经清点、责令保管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或者扣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等人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至此,该起破产清算案件的障碍顺利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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