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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法院:“四端”靶向发力 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2023-09-05 09:39:45 本文来源:商州法院

       今年以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大荆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大格局,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构筑“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并治解纷体系,服务乡村振兴。

 

“源头端”锚定止于未发

针对矛盾纠纷源头在村、社区的实际,逐村走访并宣讲《商州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商州区“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了解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排查潜在可能成诉的矛盾纠纷,并就乡村常见的纠纷化解及人民调解等程序进行业务指导培训。针对矛盾多发村社区开展重点走访,与村两委班子进行座谈,反馈今年以来涉诉纠纷类型及审理情况,分析纠纷多发原因,堵塞基层社会治理漏洞,促进“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争取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诉前端”倡导多元化解

针对部分未成诉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配合基层治理单位联合化解,指导调解。主动加入镇级综合治理工作群,与辖区三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诉前解纷方式方法,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发放《先行调解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了解诉前委派调解程序、期限及优点,根据纠纷类型和当事人意愿进行分流处理,委派至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或人员进行诉前调解,或委派基层治理单位进行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为群众的不同诉求提供最匹配的解纷程序和最经济便捷的司法服务。今年下半年以来,大荆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4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60%。

 

“诉讼端”寻求最优解法

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转立案,同时对案件进行再次分流处置,就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适用速裁程序,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快审快结。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精细审理,侧重办案效果。变“单打独斗”为“多方参与”,对部分受理后发现宜调解解决的案件,在综合评估后,向基层组织出具《委托调解函》,委托基层民调组织开展诉中调解,并全程指导调解整个过程。对个别矛盾突出的案件,由法庭主导,邀请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联合调处,寻求最优解决方法。尽力推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解决。

 

“诉后端”追求案结事了

坚持“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性解决”的理念,在做好诉中审理的基础上,做细做实判后答疑、释明及案后跟踪回访等工作。让当事人打官司“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质疑,降低因释明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诉乃至申请再审,提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时,注重提高调解质量,尽可能达到即时履行当庭给付,防止调解案件转执行。判后向当事人释明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及时有效兑现胜诉权益,减少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降低衍生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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