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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宝鸡法院在行动
2023-08-22 09:58:41 本文来源:宝鸡中院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宝鸡中院组织渭滨法院、凤县法院、宝鸡市马头滩林业局在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各单位人员一同前往嘉陵江源头实地查看水源保护情况,听取马头滩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嘉陵江司法保护基地生物多样性特点。随后召开座谈会,与会代表就嘉陵江源头司法保护基地建立以来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畅所欲言,为形成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积极建言献策。会后,两级法院法官干警在嘉陵江景区向游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手册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彩页。

 

 

近年来,宝鸡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国之大者”的谆谆教导,坚持生态环境预防和修复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力量助推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12个县区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或巡回法庭,实现了市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通过上下级法院联动、区域联动、府院联动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

 

宝鸡中院将以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激发社会各界守护绿水青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热情,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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