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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态卫士” 护山明水秀——铜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综述
2023-08-11 11:39:45 本文来源:铜川中院

        铜川,地处关中平原与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漆水河、沮河、赵氏河三条河流贯通铜川南北,老爷岭、长蛇岭、庙山等山脉环绕,朱鹮、白天鹅在这里繁衍生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推动铜川绿色发展过程中,铜川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筑起了一道守护铜川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

7月31日,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按照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铜川法院推动建立了专门化审判体系。今年4月21日、23日,铜川市两家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三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照金镇综治中心、金锁关镇综治中心和相关法院基层法庭揭牌,实现全市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环境资源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型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实行专业化司法保护。

 

共建共治 府院联动是重点 

铜川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评估机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和政府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针对集中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新区审判庭创设“两长”列席研判交流机制、府院联动勘察现场机制。2020年至2022年,因被告在被起诉后依法全面履行了监管职责将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新区审判庭受理的9件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部以撤诉结案。

2018年6月,铜川中院对全市首例猎杀朱鹮案深入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现场以案说法,联合当地村委会,发动群众既要当好生态的保护员和宣传员,还要当好监督员。同时,该院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对朱鹮保护区进一步加大了人防技防物防保护力度,“铜川籍”朱鹮数量日前已突破200只。

 

保护优先 生态修复是关键

铜川两级法院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中,注重适用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和“补植复绿”等修复性判决方式,或者将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加大修复性司法保护。

2022年3月底,铜川中院受理了全省首例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经过勘验受损土地现场和修复后的土地状况,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令被告向铜川新区管委会支付生态修复费用76.95万元。

耀州区法院联合区林业局于去年底共建了耀州区首个面积约258亩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耀州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用于“补植复绿”。3月10日,在耀州区林业局及林场对苗木树种、栽植规范等进行指导的前提下,滥伐林木被告人张某某在该基地完成了500株苗木的补植任务。

 

  印台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印台街道办建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印台区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滥伐、盗伐林木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采取异地补植方式种植了油松400余棵,经多次实地查验,王某某等人在该基地栽植的油松树高、冠径、行距、株距符合要求,成活率达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生态修复效果。

 

预防为主 诉源治理是根本

针对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铜川两级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或提交调研报告,推进环境治理,对可能涉及行政违法的,建议相关部门及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2022年,铜川中院在对全市法院近五年非法占用地犯罪案件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治理建议,并形成《关于我市非法占用地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铜川中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就土地领域案件执法及审理协调配合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随后,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制发了《打击惩戒自然资源违法犯罪问题的意见》。

印台区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通过发放司法建议的方式,对行政机关履职不适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截至目前,共向辖区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业发出司法建议4份,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依法履职。

铜川中院印制《漫画+案例保护生态环境》、黄河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环境保护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警示作用,大力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环境资源的良好氛围。

 

专业精进 提升水平是保障

铜川中院以开展实战大练兵为契机,以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为目标,多次组织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资类专业培训学习,学习环资审判的先进审判理念和办案技能,提升解决审判业务中难点问题的能力,开阔办案视野。

在办案中,铜川中院探索建立法院提前介入机制,针对盗采矿产资源类犯罪取证难、认证难等问题,要求全市法院对此类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对证据的保存,并联合环境资源、国土等部门对非法采矿的数量及时鉴定、处置,有效避免了证据取证难、固定难,案件审理认定难的问题;针对部分环资案件审理中破坏或修复程度人力无法确定的情况,使用无人机对修复土地范围进行航拍取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赋能添力,为查明案件事实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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