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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法院: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 让司法暖心照映桑榆晚晴天
2023-01-03 13:37:31 本文来源:黄龙县法院

    近日,黄龙县法院调处了一起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年近80岁的王某诉被告张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两万元,原告在被告新修建的房屋内享有居住权,从而解决了原告王某的后顾之忧。事后,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也表示积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主要集中在赡养、民间借贷、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针对这类纠纷,黄龙县法院加大了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一是主动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行动不便、表达能力差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上门立案、优先审理。特别是在涉及亲情之间的纠纷中,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倾力调解,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三是依法公正办案,及时审结案件,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父母只起诉其中一个子女的赡养纠纷,依法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规定,延续亲情义务,依法进行审理。通过以上措施,充分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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