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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四地中院共签《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2023-06-12 10:36:05 本文来源:汉中中院

   嘉陵江上游,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这里是嘉陵江生态长廊重要的生态保护区,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2020年6月5日,陕西宝鸡、汉中、甘肃陇南、四川广元三省四地中院共签《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至今已是三年。一千零九十五个日夜的共同努力,书就了一段关于司法协作的秦岭南麓嘉陵缘。

 

三年以来,协作法院共同成长、共同守护美丽的嘉陵江,共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携手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调研活动,共同编写内部环资审判刊物《春涧》,共同出台委托调证规范,共同探索跨省流域案件审理、线索移送、移送管辖机制,共同发布典型案例、通报重大案件……在推进流域跨省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上创新和探索。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以“打造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新格局”为标识,对川陕甘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予以前置介绍此。

 

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三岁啦”!嘉陵江上游的良好生态环境既是三省四地百姓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三省四地法院最美好的生日献礼,让我们走进三省四地中院“云发布”,来看看陕西宝鸡、汉中两家法院司法保护嘉陵江的“美丽画卷”。

 

 

“云发布”之宝鸡法院篇

近年来,宝鸡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不断完善机制建设,高位推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2020年12月,太白县法院在秦岭黄柏塬法庭加挂大熊猫国家公园宝鸡片区牌子,并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桃川管护站、太白河管护站、白云管护站增设巡回审判联系点。目前,宝鸡12个县区法院均已挂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或巡回法庭,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已实现全覆盖。

宝鸡法院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为抓手,加强地区部门联动,积极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1年,宝鸡中院在审理一起嘉陵江流域泄漏柴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中,充分考虑漏油事件对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的破坏影响程度,积极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就环境损害和修复问题深入沟通交流,最终判决责任人承担支付损害赔偿金责任的同时,限其在4个月内将涉案被污染的土壤修复到损害之前的状态和功能,以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引领保护生态环境新风尚。

 

为进一步深化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系统、整体协同保护,2023年5月,宝鸡市凤县、渭滨区法院与市林业部门在嘉陵江源头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旨在积极发挥集宣传、教育、实践于一体的平台作用。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必将为该区域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打造嘉陵江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名片。

 

“云发布”之汉中法院篇

嘉陵江,作为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山地,由北向南穿越汉中市略阳县、宁强县西部地区,千百年来滋润着这片广袤的土地。为呵护好一江清水,近年来,汉中法院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做靓高质量发展嘉陵江流域的时代底色。

 

坚持绿色守护,充实环资力量。坚持“一盘棋”谋划,2021年在汉中中院组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2023年1月五家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或各法院确定的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实质化。通过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嘉陵江生态环境典型案件,有力惩治破坏嘉陵江流域生态犯罪行为,维护流域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采取多种方式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坚持特色赋能,强化区域协作。充分依托“府院联动”平台,拓宽监督线索渠道,加强破坏嘉陵江生态环境案件行刑衔接,形成多方位联动机制。2020年汉中中院与宝鸡、广元、陇南中院签订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2022年,陕川甘三省四地法院齐聚汉中,共续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新篇章,此次联席会议上,四地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之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实施办法》。该办法实施主体现在已经扩展至嘉陵江全流域协作法院。

坚持协同联动,共筑立体保护。加强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更加广泛的汉江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协作机制,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推动构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治理格局。针对不同要素的保护,从东西两翼对汉中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司法保护。东片区以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为主体,依托司法保护工作室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西片区以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为主体,依托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

 

“千里嘉陵江水色,含烟带月碧于蓝”。汉中中院高延文表示,将继续与各兄弟法院携手前行,共同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司法之力呵护一江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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