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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挂牌成立
2023-02-06 10:32:26 本文来源:榆林中院

陕西之北,驼城榆林,塞上明珠,九边重镇。榆林,地处黄河中游腹地和黄河“几”字湾中心,黄河流经该市389.69公里,占全省的54%,榆林黄河流域面积,占全省黄河流域的30%,榆林生态保护直接关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局,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

榆林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挂牌成立

司法守护壮丽黄河,陕西法院级。1月31日,在“黄河入陕第一湾”所在地府谷县黄甫镇,榆林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将有力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对保护当地明长城遗址、黄甫古镇等古文化遗址也具有重要意义。

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为法庭揭牌

 

此次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的正式揭牌,是榆林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发挥司法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近年来,榆林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审结了一批涉非法采矿、大气污染、水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案件,有力促进了打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统一。与此同时,榆林中院还积极加强黄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市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框架协议》,共筑生态环境安全司法屏障。

 

据悉,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府谷县法院在“黄河入陕第一湾”所在地府谷县黄甫镇,设立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该法庭设立后,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2+2+4”的审判团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型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专门审理,将切实满足生态环境司法案件的复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特殊要求。

揭牌仪式上,吴小鹏表示,榆林法院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新起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关系,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环资审判榆林品牌、榆林经验,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绿色发展,为建设绿色榆林、美丽榆林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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