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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举行“加强府院联动 促进多元共治”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
2023-09-28 07:47:29 本文来源:陕西高院立案庭

陕西高院举行“加强府院联动 促进多元共治”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

 

9月26日上午,省高院举行“加强府院联动 促进多元共治”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陕西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发布了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府院联动)典型案例。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出席新闻发布会,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占军和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壮志应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受邀出席发布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新社、法治日报、中国青年报、陕西日报等17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自5月30日召开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会议以来,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量逐月下降,7月新收民事案件4.65万件,8月新收民事案件3.94万件。2023年1-8月,已有安康、榆林、渭南、汉中、铁路、延安等6个中院辖区一审新收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延安、铜川、铁路、榆林、渭南5个中院辖区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且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总数5026件,同比下降10.51%。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7.06万件,同比增长174.38%;调解成功18.68万件,同比增长100.75%。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多元共治合力。省高院提请省委政法委以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将诉源治理任务分解到32个省级职能部门,凝聚起全省多元共治诉源治理合力。

 

二是坚持府院联动,构建多元解纷体系。省高院先后与22个省级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联合印发25份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类型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防范管控“民转刑”案件等机制文件,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签订府院联动机制文件124份和347份,全省诉源治理横向协同机制基本建立。

 

三是坚持考核问效,持续完善顶层设计。省高院提请省委政法委将诉源治理纳入了平安陕西建设考核体系,同时在对各中院的考核中为诉源治理设置了超过总考核分值20%的比例,确保用考核“指挥棒”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性。

 

四是坚持强基导向,科技赋能基层治理。积极参与“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对接辖区村、镇建立“村居微法庭”“法务庭”,筑牢城乡社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448个人民法庭入驻平台,链接基层治理单位2944个,汇聚调解员3783名,为基层群众提供诉源、诉前、诉中丰富多样的线上线下多元解纷服务。

 

五是坚持实质解纷,深化衍生案件治理。确立全省法院“三降三提”诉源治理工作目标,即降低民事、行政纠纷万人起诉率,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调解成功率;降低“民转刑”案件和民事衍生案件发生率,提高类型化案件速裁快审率;降低案件上诉、再审、发改率,提高生效判决即时履行率。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是坚持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享氛围。省高院在法院内网开设“诉源治理”专栏;对接《西部法制报》开设“从诉源治理看陕西新‘枫’景”系列报道;指导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坛、普法宣传、以案说法等活动,形成“审理一案、化解一片”效应,诉源治理工作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等中、省多家主流媒体相继采访报道。

 

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理念,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诉源治理作为人民法院坚持的“国之大者”,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按照“纠偏差、破难题、补短板、强督导、提质效”的思路,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再鼓干劲,在指导各中级、基层法院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推动各地建立公民个体、村居、乡镇、县区、市域五级纵向联动机制上,力争到年底建成全省法院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网格化诉源治理体系,并携手各部门各行业加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力度,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需求,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确保全省案件增量得到有效控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提供法治保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人民网记者 邹星

 

问:省总工会在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都发挥了哪些作用?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占军:近年来,省总工会在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源头维权,筑牢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化解的政策之基。省高院、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诉前。联合省高院、司法厅、人社厅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加大保障力度,共同推动形成了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是坚持以点带面,厚植劳动争议预防化解的基层之本。省总工会指导西安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试点,成立“劳动人事争议派驻仲裁庭”“劳动争议巡回审判法庭”,形成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先后受理案件3672件,调解成功557件。同时指导各级工会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形成宝鸡“1125”,铜川“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室等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处理在基层。

 

三是坚持协调联动,聚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向好之力。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广泛吸纳专业律师、学者专家、退休法官、工会干部等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组成350支法律服务分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咨询和争议调解,共调处劳动争议1304件。在联合省人社厅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评选,培育先进典型。打造“陕西省调解仲裁信息管理服务云平台”,推动各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驻平台,实现争议线上调解,不断开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有条件的市、区两级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裁调、诉调对接工作室,通过劳动争议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共治”,及时防范化解劳动领域重大风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全省“三个年”活动。

 

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问: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作为人民调解行政主管部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参与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壮志: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搭建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整合工作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中国一中亚峰会期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活动,2023年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万件,调解成功率98%。

 

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一是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紧扣“依法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目标,在实现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各行业、各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全面覆盖的调解网络体系。二是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大力推进一村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前哨”作用,以及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强与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派出所、综治中心等群防群治力量和基层维稳单位的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依靠基层、发动群众,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

 

法治日报记者 马金顺

 

问:刚才通报中提到要完成全省法院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网格化诉源治理体系,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这个体系的具体内容是指什么?

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 王永林:从横向上,对我省占比最多的20类民事案件和占比前10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分析后,要求省市县三级法院加强与这些类型化矛盾纠纷相关联的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对接协调,通过府院联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打通信息壁垒,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和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及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力度,形成三级横向协同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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