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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签署秦岭生态保护合作协议
2023-08-25 10:40:13 本文来源:西安中院

  8月18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活动开展期间,西安中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简称市秦保局)在位于秦岭太平峪的鄠邑区秦岭生态保护“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共同召开“建立绿色联动机制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签约仪式。

西安中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签署秦岭生态保护合作协议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市秦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健出席会议并致辞,共同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赵雷在致辞中指出,保护秦岭是我们必须扛实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与市秦保局签署合作协议,并在“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西安中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的关键一环,对于加强两级法院与秦岭生态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府院联动,协同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共护秦岭青绿,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法院必须清醒认识到秦岭之于中国、秦岭之于西安的重要地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秦岭生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秦岭生态。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让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保护秦岭生态。全市法院将继续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新时代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全过程,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汇聚保护秦岭的强劲合力,助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让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让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得益彰,与行政机关共同筑牢秦岭生态屏障,绘就山青、地绿、天蓝、水净、景美、人欢喜的和谐画卷。

《协议》的签订将全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协调联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以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绿色经济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优先、最严密法治、共享共治和预防优先为原则,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府院”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打造秦岭生态保护“六个一”。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搭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座桥”

采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形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信息资源共享。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临时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商请召开。通过联席会议通报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最新动态,介绍相关工作举措、执法实务、特色亮点,研究重大、疑难、新型生态环境保护涉诉问题及事项,并对涉省市重点工作、敏感项目的相关案件提前研判,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拓展联席会议平台,通过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依法加强与辖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做好联席会议与专题协调会商成果转化“后半篇文章”,以预防、查处、打击、惩罚、监管和服务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建立巡回审判机制,织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张网”

生态环境保护绝非“一家之事”,充分将市秦保局行政管理职能与西安两级法院相关案件审查工作相结合,聚焦西安发展重点,积极践行“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特别是主动承担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司法使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充分体现西安法院、市秦保局的担当作为。充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市秦保局挂牌设立市法院“秦岭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为两级法院常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就地办案、现场庭审、巡回审判提供服务保障。

(三)建立团队共建机制,扛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面旗”

坚持“红色”引领,推动“绿色”执法,共同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政治能力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提升专业能力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队伍的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通过互访交流、实地参观、共同举办业务培训、共同开展课题调研、共同开展学术讨论等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和经验推广,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坚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法院和市秦保局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检察部门、人民调解室等协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动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非诉行政审查等多元解纷机制的有机衔接,系统谋划、整体施策、统筹要素、全局发力,通过多元共治开辟矛盾多元化解新路径,及时化解矛盾,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环资案件调解工作实效,力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端口前移、源头治理。共享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充分利用西安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平台和窗口,实现矛盾纠纷、群众信访、诉源治理“一站式解决”。

(五)建立联合发布机制,敲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口钟”

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全国生态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深层次宣传法律法规,擦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名片。适时或定期联合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通过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报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六)建立成果展示机制,扮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道景”

坚持“特色”赋能,抓实建强“底色”。充分利用自身生态环境特色和场所设施,整合市法院、市秦保局工作资源及社会资源,探索共建“秦岭北麓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基地,采用图文展示、实物陈列等方式,多层面展示市法院、市秦保局在保护绿水青山方面发挥的职能作用,传播绿色发展文化,为公众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凝聚生态文明共识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为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美丽西安绿色发展营造浓厚的氛围,构建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大格局。

会议还举行了揭牌仪式,西安中院与市秦保局在鄠邑区秦岭生态保护“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挂牌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创新采用1551N网格化+12345网络化的“数字秦岭、智慧管山”模式,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机制,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丰富网格化、网络化管控手段,为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优秀的理念和先进的经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挂牌设立,为西安两级法院开展相关案件审理和宣传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工作开辟了新的阵地,将在原有基础上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警示教育+秦岭保护研究+智慧管控+科普教育+志愿服务”为一体的总基地,增强人民群众关于秦岭保护的法治观念,彰显秦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

今年以来,西安两级法院积极推动司法协作及府院联动,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此前,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铁中院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在沿山、沿河、文化遗址附近的8个法院的8个人民法庭联合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生态保护凝聚合力日趋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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