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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2023-06-12 10:32:40 本文来源:陕西法院网

陕西高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6月6日上午,省高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为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为高质量项目推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陕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陕西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典型案例》。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学玲出席发布会,民二庭庭长李晓锋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教处处长张娅主持。新华社、中新社、法治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网等17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王麟指出,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今年以来坚持“1281”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围绕“执行合同”“中小投资者保护”“办理破产”等核心指标,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努力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确保为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

 

 
 
 
 

01

《关于为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使命担当,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十条措施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高院征求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制订了《关于为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的起草,以省委书记赵一德提出的着力打造“五个环境”为主线。立足强化司法职能,着力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行使职权,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落实司法为民纾困惠企政策,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动实质化解纠纷,减轻企业诉累。在民商事审判中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加强府院联动,依法稳妥处理破产案件,畅通要素优化配置渠道,促进要素合理流动配置。持续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依法保障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坚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抓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发现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法官干警的个人能力和业务素质。对标全国一流,深入推进诉讼服务升级,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完善企业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02

《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为高质量项目推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把握司法服务保障的立足点、着力点、切入点,着力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全局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助力把大抓项目、大抓投资、大抓发展的势头扬得更高、举措谋得更准、成效做得更实,省高院、省发改委共同调研,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部分高质量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建议,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为高质量项目推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强化司法服务保障有关内容。分别从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落实司法保护、优化司法服务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履行职能使命,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投产全流程阶段,强化高质量建设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强化府院协作配合有关内容。以建立健全定期沟通会商、强化重点协作、优化信息共享、强化正向引导四项工作机制为抓手,着力增强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合力。特别是根据省发改委的意见建议,明确双方共同在省级层面建立重点大型项目重大敏感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舆情共享,协作推动争议实质化解,防止因涉法涉诉问题导致高质量项目建设工期延误、投产预期延宕、企业重大利益受损。第三部分附则。就双方日常沟通联络、意见的具体落实提出了要求。

 
 
 
 
 

 

03

《陕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

此次破产审判白皮书的编发,是陕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首次系统总结。白皮书共设引言、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主要问题与困难、下一步工作重点五个部分,以详实的数据全貌展现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成绩,也科学分析了现存的短板弱项,提出了下步工作的具体思路。

 

2019年-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1327件,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不断提质提效补齐工作短板,以多元化联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主线,着力树立破产审判工作“四新”品牌。

 

质效提升建立新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集中统一管辖制度,优化审判资源布局。制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破解审理难点、堵点,规范审判程序。下发《破产清算案件审判绩效考核通知》,指导对破产案件进行科学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破产审判工作积极性。制定《关于建立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的工作指引》,推动“执转破”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纠治破产案件受理难,坚决依法受理,应收尽收,2022年全省新收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较2019年增长179.3%。深入开展破产案件积案清理工作,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结案数增长208.1%。大力推进精品化审判,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20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西安普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外部联动出台新举措,省高院牵头与17个省级政府部门联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省高院与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强化破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破产启动费用的通知》,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登记事项便利化的实施意见》,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强化企业破产程序金融支持的意见》,共同建立了破产审判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构建了破产审判工作的社会化支持体系。各中级人民法院均与地市政府建立了相应企业破产联动工作机制。西安、宝鸡、延安、铜川中院与同级财政部门建立破产专项资金,为无产可破的企业提供破产经费保障。西安、铜川、汉中中院同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促进企业注销、信用修复、涉税事项等便捷办理。

 

服务法治营商环境谋划新动作,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开通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绿色通道,以破产方式处置“僵尸企业”68家,为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要素和资源高效配置,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了应有贡献。商洛中院、汉中市城固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入选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建立破产审判团队,督促各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破产审判合议庭,西安中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强破产审判队伍。省高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同建立“陕西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组织评选发布全省法院破产典型案例,编发季度《破产审判工作通报》,推进审判业务常态化交流。引导督促管理人队伍良性发展,加强对管理人名册的动态管理和在册管理人的日常监管考核,督促管理人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支持和推动管理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西安、宝鸡、铜川、汉中、延安建立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积极推进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建。

答记者问环节到啦~一起来看看

新华社记者 李浩

 
 

在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人民法院如何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赵学玲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和力量单元,是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和潜力所在。人民法院应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人民法院要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明,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切实查清案件事实,防止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中的不利地位,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

 

二是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各项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依法制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者滥用垄断地位,严格追究违法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高效公平的竞争环境。依法保护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知识产权、投资权、胜诉权等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妥善审理公司决议、股东分红、股权回购等公司纠纷,维护投资主体的股东权益。继续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依法、合理引导金融“脱虚向实”,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持续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加快兑现胜诉权益。

 

三是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全省法院积极推广跨域立案、线上缴费、在线调解、视频开庭、电子送达等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促进“立审执”再提速,在全省法院推广涉众型民商事案件“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实现系列纠纷整体高效化解,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稳妥审理破产案件,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让市场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陕西日报记者 张辰

 
 

破产重整是助力市场主体脱困重生的重要途径,陕西法院是如何推动破产重整工作的?

民二庭庭长 李晓锋

破产重整是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重整工作对于挽救企业,保障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鉴于此,我省对于破产重整制度高度重视,从制度引导、典型案例示范两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一方面,省级层面早在2020年发布的《破产审理规程(试行)》已结合我省客观实际细化了重整制度,从重整的申请、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变更与终止等环节详细规定了推进重整涉及的重要程序问题,同时,引入预重整程序,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同时,地市级层面也积极响应,比如:西安出台了《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实施办法》成为了继北京破产法庭之后全国第二家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作出规定的法院;渭南出台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办理指引(试行)》为我省预重整制度先试先行建立了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我省通过树立一批重整典型案例为抓手,推动重整制度在实务中探索前行。其中,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高质量审判创下国内出资人组会投票人数(381人)与同意比例(99.99%)的双项新高的同时,又加大指导力度确保重整计划提前两个月执行完毕,最终,挽救了陷入财务困境的优质企业,保障了广大债权人权益,为上市公司的重整提供了有益司法实践经验。西安普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人民法院为解决企业烂尾项目复工引入财务投资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并将建设资金作为共益债务随时清偿,有效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序施工,为交付合格房屋、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以法律手段解决烂尾房产项目问题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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